四十六 天下有道(罪莫厚乎甚欲)
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;天下無道,戎馬生於郊。
罪莫厚乎甚欲,咎莫憯乎欲得。禍莫大乎不智足。智足之為足,此恆足矣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三「罪莫厚乎甚欲」同文,當依「郭店楚簡」為準。
本章帛書系統《老子》,在「罪」句前皆有「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;天下無道,戎馬生於郊」四句。
四十六之一 天下有道
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。
「道,卻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有道」,太平治世之時。
「卻」,退下。
「走馬」,奔跑的馬,指戰馬。
「糞」,田糞,耕作農田也。
天下有道時,戰馬退下戰場,用來耕田。
天下無道,戎馬生於郊。
「戎馬」,指戰馬。
「郊」,郊野,戰場。
天下無道時,戰馬在戰場上生小馬。
本章言為政者有道,則天下太平,民生豐盈;為政者無道,天下生靈荼苦。
在郭簡文本中,起文並無「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;天下無道,戎馬生於郊」句。
「天下有道,卻走馬以糞;天下無道,戎馬生於郊」句,《韓非子、解老》及<喻老>並引,可見此四句在韓非時已在《老子》文本中,似是《老子》原文,但是否屬本篇所有,則無證據。
以文義來看,「天下有道」句是說天下有道,戰馬退出戰場,用於農田;天下無道,戰事興起,戰馬卻在郊野生小馬(古時戰馬用公馬,不用母馬,但戰時公馬短缺,母馬亦作戰馬)。公戰馬由於折損嚴重,不得不由母馬代之,可見戰況已十分慘烈,甚至懷孕的戰馬也要上場,才有「戎馬生於郊」的現象,對戰爭的控訴,是強而有力的。
該章後半段是說罪、咎皆起於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,大禍乃源於「不知足」。兩部分的含義並無直接的聯係。帛書誤將本來互不相連的兩部分繫聯成一章後,致有此問題。
四十六之二 罪莫厚甚欲
罪莫厚乎甚欲,咎莫憯乎欲得。
「罪」,郭簡作「辠」,帛書作「罪」。
「厚」,重也。
「乎」,郭簡作「唬」,「上虎下口」,作「嘑」,與「虖」、「乎」、「呵」義同,皆語助詞。
「甚」,郭簡書作「从八一从叵」或作「从八从叵」。「甚」,過分。
「憯」,郭簡書作「从僉从井从日」,簡文作「僉」,《廣雅‧釋詁三》「僉,多也。」與「大」或「甚」義相近。帛書作「憯」。
「欲」,郭簡此字作「谷」,與上句「甚欲」的「欲」字,寫法不同。郭簡「谷」、「欲」通用。
「得」,郭簡書作「从貝从又(手)」,以手持貝,與甲骨文義同。
最重的罪禍是過分的欲求,最大的過錯是貪得無饜。
禍莫大乎不知足。
「禍」,郭簡作「化」,乙本作「禍」。
「知足」,郭簡作「智足」。「智足」,即「知足」也。
最大的災禍是不知足,不知止。
知足之為足,此恆足矣。
「恆」,郭簡書作「从二从外」,「二」,義指「天地」,上「一」指「天」,下「一」指「地」,帛書作「恆」。
知足知止,這就是永遠滿足。
本篇言為政者不可甚欲,不可貪得,要知足知止。
「罪」,本作捕魚之竹網。《玉篇‧网部》:「罪,犯法也。」《說文‧辛部》:「辠,犯法也。……言辠人蹙鼻,苦辛之憂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為罪。」
「禍」,《釋名‧釋言語》:「禍,毀也,言毀滅也。」《說文‧示部》「禍,害也。」《字彙‧示部》:「禍,殃也,害也,災也。」
「知足」,不只是「知」,且能「行」,即「知止」也,這是《老子》本義所在。
最嚴重的罪惡就是過分放縱私欲,所以老子要為政者「少私寡欲」;最大的過錯就是貪得無饜,「得」並無不妥,不要「貪」。為政者有欲不甚,
有得不貪, 並無不妥之處,而不知足、不知止才是最大的災禍根源。而為政者要知足又能知止,才是真正的知足,才是永恆的知足。
把「罪」、「咎」、「禍」句視作三等句,或有議論,「甚欲」與「欲得」,皆源於「不知足」,以此觀之,「罪」與「咎」,是二等句,而「禍」句,則是「罪」、「咎」二句之總結,似較合理。
欲治天下者,高舉仁義之名而行圖強爭霸之實,為仁者以親疏分,為義者以利害分,為禮者以貴賤分,五霸之爭,禍殃天下。
後仁義全失,則以「禮」分貴賤,諸侯兼併圖霸,大夫奪利爭權,因而兵禍連年,故曰:「禍莫大乎不知足」。
一般人沒有權力去達成或滿足自己的欲求,故雖有甚欲,雖然貪得無饜,雖欲壑難填,也只不過是罪禍罹身,災殃子孫、親人、鄉里,但身為一國之君,有絕對的權力,若甚欲、貪得、不知足,那問題就實在太嚴重了,因為政者會運用無上的執政權力,以滿足他的欲求,如此,受害受苦的人,不只是己身、子孫、親人而己,而是全民,影響不止是個人及鄉里,而是全民全國,所謂「禍國殃民」是也。
陸希聲:無道之君痛毒天下,原其所以,其惡有三:心見可欲,非理而求,故罪莫大焉;求而不已,必害於人,故禍莫大焉;欲而必得,其心愈熾,故咎莫重焉。(無道之君毒害天下,源於三個原因:心見可欲,不循正途正道去求得,所以,罪莫大焉;求得不到的時候,一定會害人,故禍莫大焉;想得又得不到,越得不到更想得到,內心的欲求更是旺盛,所以,咎莫大焉。)
《老子》二十九章:「聖人去甚,去泰、去奢。」三十二章:「知止所以不殆。」三十七章:「知足以靜,而萬物將自定。」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長久。」故曰「知足之為足,此恆足矣。」
所謂「知足」,當不可作「靜態」的「能知」,義當作動態的「能行」,即「知行合一」,此之所謂「真知」是也。「足」有「止」義,故「知足」當必然要「知止」,然要「止」於何時、何處?這是相當難知的答案,但「止所當止」,便是一種極致的境界,「當」,就是在「有欲不甚」,「得而不貪」之境。
老子這段話中,點出「甚欲之罪」、「欲得之咎」,「禍首」皆源於「不知足」,所以,老子提出「知足之為足,恆足矣」的道理。只要能「知足知止,才能恆足矣」,為政者因而才能遠離「亡身亡國」之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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