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

老子新校新義之七十

七十   善為士者不武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弗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。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,是謂配天,古之極也。
本章為帛書甲本第七十章,今本德經則編作第六十八章。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弗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。
「與」,帛書甲本毀損,據乙本補正。
「士」,輔政之重臣。
「不武」,不逞勇爭強,不以武力屈人。
善為士者,不逞勇爭強,善戰者沈靜不動怒,善勝敵者不驕不矜,善用人者待人謙下。
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,是謂配天,古之極也。
句首「是」字,帛書甲本毀損,依乙本校補之。
「爭」,帛書甲本作「諍」,音近可借。
「配」,帛書甲本挩,當从乙本作「配天」。
這些都是不爭之德的表現,這就是善用人,這就是合於天道,是自古以來的最高準則。

本篇旨在說明為士之道,輔政者當以「不武」、「不怒」、「弗與」的不爭態度參知政事,這才合乎天道。
「士」,當指《老子》第十五章:「古之善為士者」言,指輔政之重臣。「善為士者」、「善戰者」、「善勝敵者」、「善用人者」,皆指「為政」之士而言,為政之士當有「不武」、「不怒」、「弗與」、「為之下」的「不爭」心態與表現,如此才能輔助君主。
本篇當與《老子》第六十六章:「聖人之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……以其不爭也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」相論,其理自明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