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

老子新校新義之七十四

七十四       民之不畏威
民之不畏威,則大威將至矣。毋狹其所居;毋厭其所生。夫唯不壓,是以不厭。
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;自愛而不自貴也。故去彼取此。
本章為帛書甲本第七十四章,今本德經則編作第七十二章。
民之不畏威,則大威將至矣。
「民之不」、「畏將至」帛書甲本毀損,依乙本補之。
「畏威」,帛書甲、乙本皆作「畏畏」,王本作「畏威」,以義論之,王本是也。
「大威」,帛書甲、乙本作「大畏」,王本作「大威」,以文義觀之,「大威」義勝。「大威」,天道之罰也。
人民不怕為政者的威嚇時,那天道之罰將會降臨在為政者的身上了。
毋狹其所居;毋厭其所生。
「狹」,帛書甲本作「閘」,義作「挾」,壓迫之義。
「厭」,壓迫也,與「狹」義同,壓迫也。
「其」,民也。
為政者不要壓迫人民的生活居所,使民無法安居;為政者不要壓迫人民的生存空間,使民難以生活。
夫唯不厭,是以不厭。
「以不厭」,帛書甲本毀損,依乙本補之。
「夫唯不厭」,「不厭」,「不壓」也。
「是以不厭」,「不厭」,厭惡也。
唯有不欺壓人民,人民才會不厭惡為政者。
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;自愛而不自貴也。
「是以聖人自知……自愛」,帛書甲本毀損,依乙本補之。
「自知」,當自知其德也,知他應當如何去做。
「自見」,自顯也。
因此,為政者知德守道,而不以此自顯其德;自愛而不以此而自貴。
故去彼取此。
「彼」,帛書甲本作「被」。
所以,為政者當去「威」取「德」。
本篇主旨說明為政者當以慈畜民,則民得其所養,為政者以威治國,欺壓人民,這則是「大威將至矣」,國必敗身必亡。
民為何「不畏威」?因人民無法安居,無以為生,故民不畏威,若民樸而生厚,則民自然畏威。
「大威」,四十一章:「大白」、「大方」、「大器」、「大音」、「大象」;四十五章的「大成」、「大盈」、「大巧」、「大贏」、大直」,本篇的「大威」亦同前篇的「大」義相同。
「大威」乃自然之處罰,為政者因逞一己之私欲,故「取食稅之多」,而至「人之飢也」,為政者的這些欺壓人民作為,是不合天道的,是違自然的,必召民怨,民必抗之反之,在這種情況下,天下必定易主,欺壓人民的為政者,必然是國敗身亡,這就是「大威」的展現。
「自知而不自見也,自愛而不自貴也」,「自知」與「自愛」義同,皆言尊道尚德也,「自見」與「自貴」義同,皆指有為多欲也。
「自知」則明道,故能順道而為之,故不自見也,「自愛」則知德,故能守德而行之,故不自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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